今天是:      jxf吉祥网手机在线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健康教育 > 公共卫生

看过来!化妆品潜在皮肤损害有这些

发布时间:2024-11-21    来源:福州市疾控中心     字号: | |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化妆品不再是爱美年轻女士的专属,而是成为大众频繁接触的日用品。

  1.化妆品是什么

  根据我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适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化妆品种类虽多,其中最常见的还是皮肤涂抹方式的美白、护肤、防晒类产品。

  由于使用人群的增多和使用频率的增高,不良化妆品带来的皮肤损害也不容忽视。

  2.不良化妆品导致皮肤损害的原因有哪些

  少数不合格化妆品中非法添加违禁成分(如糖皮质激素、抗生素和重金属)或限用成分如果酸浓度超标等,这些成分本身可能是皮肤刺激物或致敏物。此外,敏感体质和不良外界环境条件也可诱导皮肤损害的发生。

  3.不良化妆品导致的皮肤损害有哪些类型

  (1)皮肤刺激反应:是由化妆品直接接触皮肤黏膜引起的损伤,为一种细胞毒反应。皮肤暴露于强刺激性化妆品后,局部皮肤屏障功能破坏,皮肤失去完整性,表皮“砖墙结构”中双层脂质分子结构被破坏,经表皮失水增加,角质层水合程度下降,同时表皮中产生大量促炎因子。皮肤脆弱者或在接触之前即存在表皮屏障损伤,皮肤对刺激作用更为敏感。

  (2)皮肤过敏:化妆品皮肤不良反应多属于此类。系化妆品成分在接触部位启动的由细胞介导的超敏反应。化妆品成分多属半抗原,进入表皮后结合载体蛋白形成完全抗原。当皮肤再次接触此类化妆品成分时,抗原提呈细胞激活记忆T细胞,启动炎症反应,毛细血管扩张及通透性增加,表现为瘙痒、红肿、皮疹、水疱等。

  (3)皮肤光毒性反应:是皮肤一次接触化学物质后继续暴露于紫外线照射下所引发的一种皮肤毒性反应,一般仅限于光照部位皮肤。表现为严重的日晒伤、红斑、风团、麻疹样或猩红热样皮损、紫癜、扁平苔藓样皮损等。

  (4)皮肤光过敏反应:与皮肤光毒性反应一样,皮肤光过敏反应也需要紫外线的参与。不同的是,皮肤光过敏反应在多次接触同一化学品后才产生,且皮肤损害在非光照部位的皮肤也可能发生。光感物质在紫外线的照射下吸收光能后形成激活状态,并以半抗原形式与皮肤中的蛋白结合成蛋白结合物,经表皮的郎罕氏细胞传递给免疫活性细胞,引起淋巴细胞致敏等免疫反应。

  经过一定时间间隔后,皮肤再次接触同一化学品并在紫外线照射下,致敏的淋巴细胞再次接触到同一抗原并释放出大量淋巴因子,引起红斑、水肿等特定的皮肤反应。

  需要留意:皮肤光毒性和光过敏反应不仅可以出现在化妆品使用人群,当口服某些药物时也可能发生。这些药物通过循环到达皮肤,在光照后引起皮肤不良反应。

  常见诱发光毒性的药物:主要有氟喹诺酮类、四环素类、磺胺类和抗真菌药物等。

  诱发光过敏反应的药物:有奎尼丁、灰黄霉素、奎宁、喹诺酮类、磺胺类等。

  (5)皮肤色素异常:化妆品成分可通过直接刺激、光敏反应等炎症反应刺激黑色素细胞增殖和酪氨酸酶活性增高,引起皮肤色素沉着,或长期经皮吸收作用(某些染料、重金属等)导致局部皮肤色素增加。而皮肤色素减退主要与局部皮肤炎症反应致黑色素细胞破坏、黑色素运输障碍有关。

  (6)化妆品痤疮:化妆品痤疮是指由化妆品引起的面部痤疮样皮损,一般表现为黑头粉刺、炎性丘疹及脓疱等。不良化学品通过促进毛囊皮脂腺内的角化异常加速,延缓角质的剥脱,导致毛囊皮脂腺导管开口被过多的角质阻塞,使皮脂排出障碍而形成痤疮。

  4.不良化妆品导致的皮肤损害这样处理

  不管是哪种类型的皮肤损害,只要怀疑与化妆品有关,都应该首先停用该化妆品。如果怀疑为皮肤光毒性反应或皮肤光过敏反应,还应注意皮肤防护,尽量避免阳光和紫外线暴露;出门时可选用防晒指数为“SPF 15”以上的防晒霜或者打遮阳伞。皮肤损害严重者及时到医院皮肤科诊治。




  来源: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供稿:职业卫生科

  一审:谢德雄

  二审:詹文青

  三审:张 秋

附件下载

Copyright 2009 jxf吉祥网手机在线 - jxf吉祥网手机手机端 All Rights Reserved

jxf吉祥网手机在线 主办

公安备案号:35010202001851 闽ICP备11009988号

联系方式:0591-63039912 | 隐私保护